经本人申请、浙江考试院初审、校自学考试管理部审核推荐,校学位授与委员会2025年1月9日表决通过,决定授与下列申请人自学考试学士学位(2024年6月自考本科毕业生)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请于2025年1月22日16点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0571-88841149。
附件:2025年1月浙江工商大学授与自学考试学士学位名单公示
经本人申请、浙江考试院初审、校自学考试管理部审核推荐,校学位授与委员会2025年1月9日表决通过,决定授与下列申请人自学考试学士学位(2024年6月自考本科毕业生)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请于2025年1月22日16点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联系电话:0571-88841149。
附件:2025年1月浙江工商大学授与自学考试学士学位名单公示